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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美食大家愛相揪一起來團購。不過消基會卻發現,網路宅配美食,許多根本違反消保法! 因為大部分都沒有詳細載明退換貨辦法,更有店家直接嗆明,商品沒有七天鑑賞期,一律不接受退貨、退款,和消保法完全相抵觸。
辦公室三五好友瘋團購,網路美食夯,創下200億商機,不過日前網友票選的前十大網路宅配美食,卻被批對消費者的友善程度和銷售成績,完全成反比,尤其消基會公佈調查十家業者有九家全都違反消保法。
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:「像提拉米蘇蛋糕店,他是約定說發現有任何損失或數量減少的時候,就必須當天通知,如果你次日再告訴的話,他就沒有辦法幫消費者處理,這樣子的約定,我們認為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一個規範。」
根據調查結果,十家業者包含東海蓮心雞腳、提拉米蘇蛋糕店、田園香滴雞精、巴特里精緻烘焙餐包,還有藝人黃湘宜的蛋糕店,不但沒公佈消費者保護資訊,甚至一概不接受退換貨,消費者根本沒辦法享有7天鑑賞期。另外十家業者,甚至有七家尚未完整公佈經營資訊,就怕如果商品出了問題也找不到老闆,消費者難道只能摸摸鼻子自己認了嗎?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214/142/2me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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