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批評,行政院長吳敦義、財政部長李述德等部會首長的健保費,為什麼是由政府每年編列數億預算幫忙負擔,相對於超過七十三萬勞工跟弱勢家庭繳不出健保費,猶如「劫貧濟富」。
黃淑英表示,公教人員保險法在一九九九年修正第十一條,由政府編列預算負擔近四萬名年資超過卅年的「高薪公務員」的健保費、公保費,每年每人政府平均要幫其繳納一萬二千元的保費,光去年預算就超過四億。 被點名者,除吳敦義、李述德外,還包括外交部長楊進添、法務部長曾勇夫、主計長石素梅等高階公務員。
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解釋,立法院修法的同時,也規定一九九九年五月卅一日以後納入公保或私校教職人員保險者,不論未來年資是否超過卅年,還是要自繳保費;至於先前的納保人,基於法律「信賴保護原則」,仍按原來規定,不需繳保費。
黃淑英批評,公務員與勞工的健保費基不同,投保金額是薪資的百分之九十三點五二,據健保局編列的明年預算案,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之間,仍短收四十億,但衛生署寧可調高全民保費費率,卻不要求公務員以全薪納保。
她說,許多窮困家庭卻須以「紓困貸款」方式,自行負擔健保費用,「一樣是國民,卻有兩極待遇」。
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也表示,政府每年編列約四億預算,替近四萬名資深公務員付保費,現在又要為公務人員加薪百分之三,換算之下,這筆經費又要增加,若有錢人不能多付一點保費,二代健保的精神將瓦解。
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表示,健保局是保險人,依法必須把保費補齊,至於最後由誰埋單,健保局不便表示意見。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507/2/2r3v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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