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、林明宏、顏若瑾、林恕暉/綜合報導〕「王老師」預言破功後,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昨指揮警方訪查貨櫃屋住戶,了解有無財產受損或受騙上當被害人,若有即朝詐欺方向偵辦,另埔里警方今天要約談王超弘,針對是否涉及散布謠言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。
預言過後才辦 綠批政府變共犯
「王老師」昨天預言時間一過,南投地檢署服務中心的電話即塞爆,很多民眾打電話痛罵「王老師」造成人心恐慌,要檢方法辦;檢察長朱坤茂表示,「王老師」的行為需有被害人指證才構成詐欺罪嫌,其餘尚無觸犯刑法之舉,才會待預言時間過後,就詐欺部分查辦。
立院民進黨團便質疑,末日預言引發社會恐慌,檢察官卻說要等「預言時間過後」才要調查偵辦,等於「默認世界末日沒有發生,就沒有犯罪行為」,政府沒在第一時間採取行動安撫人心,等於是妖言惑眾的共犯!
立委李俊毅說,預測大地震的謠言引起社會恐慌,已觸犯刑法與相關法令,政府應立即制止妖言與社會恐慌的言論,而不是等預言過後才處理,「不在預測時間前採取行動,是不是連檢察官都相信會發生地震」?
檢方:有受害人即朝詐欺偵辦
南投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蔣志祥昨下午赴埔里警分局,指揮警方儘速訪查所有入住貨櫃屋民眾,有無受騙上當或花了冤枉錢、財產遭受損失等,查辦王老師是否涉及詐欺。不過,王超弘的言論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五項「散布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」規定,依該法可處三日以下拘留,或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針對「王老師」等人於埔里鎮三處擺設貨櫃屋,南投縣府地政、建設、農業、消防聯合稽查小組指出,已依據貨櫃屋擺設的土地屬性不同,分別要求限期改善、查報違建及違反區域計畫法進行處理。
縣府昨也發文給租地、買貨櫃屋的信眾李小姐,請李提出說明,若貨櫃屋擺設屬實,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,若不出面,將對土地所有權人開罰。
製造恐慌預言 已違社維法
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,沒有根據的猜測、預言,會製造不必要的恐慌,將由地方政府判斷是否造成恐慌,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。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512/78/2rdx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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