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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颱風襲台經常引發停課不停班,導致年幼子女無人可托的爭議,可望獲得改善了!行政院明(13日)天將通過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正草案,規定勞工也可和公務員同樣享有「有薪家庭照顧假」,最快明年元旦即可實施。
勞委會日前針對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法開會研議,並與企業多次溝通協調,終於確定新增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,未來勞工若遇颱風天停課不停班,可向雇主請有薪家庭照顧假,一年至多七天,但為避免對企業造成過大負擔,也設定必須育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特別條件,企業已提供托育措施、或配偶未就業的單薪家庭勞工,則排除適用。
上次南瑪都颱風襲台停課不停班的爭議,灌爆總統馬英九的臉書,馬總統強力要求勞委會快馬加鞭增訂「有薪家庭照顧假」;行政院會通過後,將列入立法院優先法案,力拚明年元旦上路,兌現馬總統開給全國勞工的政策支票。
但,事實上公務員從2002年起就有七天的家庭照顧假,其中五天為給薪,但一般私人企業沒有,因此每遇颱風季節,縣市政府宣布「停課不停班」時,家長們便傷透腦筋,不知臨時找誰托顧小孩。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,勞工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,但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七天為限。依規定,勞工每人每年有十四天事假,若請滿七天有薪照顧假,則只剩七天事假。
原文網址: 勞工享「颱風有薪照顧假」有譜了! 最快明年元旦實施 | 頭條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10/12/91-2748636.htm#ixzz1aXposL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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