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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張勵德、陳嘉恩╱台北報導】不滿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上路四年多來,勞委會遲遲未依法制定身障者提早退休機制,殘障聯盟、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等團體昨前往監察院陳情,要求徹查勞委會失職情事。五十一歲的小兒麻痺患者張學恆,也在現場痛陳失業又無法退休的困境。
無退休金靠津貼養女
今年五十一歲的小兒麻痺患者張學恆,多年來單親撫養一名女兒。年輕時他不需要靠輔具行動,尚可擔任家電維修師,但隨年齡增加,身體機能提早老化,如今只能靠輪椅代步,工作也從原本的技術人員轉換成行政人員。三年前金融海嘯被裁員後,他至今仍無法找到工作,父女只能靠低收入戶及身障津貼度日。
張學恆的勞保年資超過二十年,但礙於現行規定須年滿六十歲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,導致他無法領取退休金。他無奈說:「身體不便又遇到中高齡失業,要再找工作很困難,但又無法退休,生活相當困難!」
「法令過4年無作為」
殘盟祕書長王幼玲指出,身障者平均實際退休年齡是五十二點八歲,較全體勞工實際退休年齡提早七點九歲,另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,身障者四十五歲起即提早老化,身障者確實有提早退休的需求。她強調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已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立身障勞工提早退休機制,但法令通過至今四年多,勞委會全無作為。
勞委會昨回應,開放身障者提前請領勞保給付涉及勞保財務和整體公平性問題,勞委會將委託專家對此進行財務精算評估,預計明年九月完成報告,屆時會再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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