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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陳懷瑜╱台北報導】
至民國104年7月,高鐵將北延至南港,向南新增苗栗、彰化、雲林等3站,整體建設經費75.5億元。
高鐵局副局長胡湘麟昨日表示,高鐵公司已完成苗栗、彰化、雲林3站的細部規劃,高鐵局正在協助向內政部申請建照當中,預計明年7月動工興建站體土木結構,興建期間高鐵仍可以繼續正常發車營運。
同時,高鐵已經與日方完成相關機電工程簽約工作,預計明年第1季內會先動工從台北車站延長至南港車站的部分,該站體主要是進行軌道鋪設與機電工程、電車號誌等工程安排,南港站的完成期程為104年1月,較南部3站早半年完工,總計4個站體的興建總經費75.5億元,由於在99年初,進行債務重整時已將該筆資金需求計入其中,因此由高鐵自行規劃資金調度。
至於站體所需的土地徵收工作,高鐵局表示,當初苗栗、彰化、雲林三縣地方政府,原承諾高鐵局要無償提供土地,等站體完工之後,由地方政府進行站體土地開發工作,但後來因為彰化縣府擔心財政無法支應,先由高鐵局運用公務預算先行進行一般徵收作業,徵收7.6公頃土地。後來,基於公平起見,彰化縣府已經進行區段徵收,將以等值土地與高鐵局換回站體附近土地,回復到3站體土地開發利益回歸地方政府的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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