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、許國楨/綜合報導〕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半年宣導期結束,後天起(二月一日)後座成年乘客未繫安全帶,將全面取締,由於取締難度確實較高,警方表示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。
依據交通部統計,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三.六倍,而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有繫安全帶的二.七倍;被稱為「邵曉玲條款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完成修法,明文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。
先罰違規成人 8月取締兒童
交通部與警方針對成人訂出的半年宣導期預計明天結束,二月一日起,成人違規就必須受罰,一般道路違規會挨罰一千五百元,高、快速公路違規挨罰三千至六千元;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則仍有半年宣導期,預定八月一日起開罰。
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,從過去半年的宣導期發現,目前比較棘手的部分,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取締難度確實較高,不像前座乘客或駕駛的違規,可以透過照相取締。
現場攔檢告發 罰款1500元起跳
警政署官員指出,除了後座無法透過照相取締,車輛如果有張貼隔熱紙,員警也恐怕無法直接透過目視,判斷後座乘客是否已經繫上安全帶,所以,未來執法時,此一違規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。
交通部官員指出,執法是警方的最後手段,重點是宣導民眾要繫上安全帶,所以,即便民眾在員警攔檢過程,遭員警攔下後才趕快繫上安全帶,要維護民眾安全的目的也已經達成,員警也不會執意爭辯、開罰。
未叫乘客繫帶 小黃駕駛要罰
根據規定,如果計程車駕駛沒有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,員警也會針對駕駛開罰,但如已善盡告知義務,則會針對乘客開罰;交通部官員表示,由於多數車輛均已在後座貼上貼紙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,警方會認定為已經告知,除非駕駛沒有貼貼紙,否則,通常會針對乘客開罰。
此外,如果家中座車是未配安全帶的舊款小型車,警方表示應洽汽車材料行加裝,以符合交通法令規範。
雖然正式處罰的時間從二月一日才開始,但在過去半年的宣導期間,各地交警在執勤時,都將此規定視為重點;以台中市警方為例,除了透過各種管道宣導,並發動志工媽媽在各重要路口、銀行、郵局及市場人多處所發放交通宣導單,提醒民眾開車外出能「緊扣幸福的依賴─繫上安全帶」,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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