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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旬老婦以為是「另類錢幣」

〔記者蔡彰盛、鄭琪芳、楊久瑩/綜合報導〕您手上還留有消費券嗎?經營書店的七十歲老婦王滿鳳,一直以為消費券是馬政府所發的「另類錢幣」,而將面額廿一萬餘元的消費券當成私房錢藏了起來,逾期沒有拿去銀行兌現,上星期想拿出來用,銀行卻愛莫能助,哭了好幾天沒睡覺的她說:「希望馬政府給無知的市井小民一個機會。」

王滿鳳眼眶含淚說,她與老伴辛苦存錢在新竹市食品路開了一家小書店,五年前先生去世,店務都由她一人管理,當馬政府說要發行消費券時,她原本猶豫,小本經營的店要不要收,心想既然是政府有心要促進消費,就配合政策接納客人以消費券購書。

沒去銀行兌現 當私房錢藏起來

消費券上面唯一註明的日期是使用期限到九十八年九月卅日,她以為這是流通的截止日期,卻不知道到銀行兌換現金的截止日期為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。

王滿鳳誤以為消費券是馬政府發的替代錢幣,不會失效,去年九月底先拿一批消費券兌換,然後將一些留下當私房錢。上星期王滿鳳將剩餘的消費券拿到銀行兌現,連跑多家銀行,得到的答案都是「對不起,時間已經過了,我們愛莫能助!」王滿鳳哭訴說:「我賣書賺取的僅是一點點薄利,如果消費券無法兌現,那損失該怎麼辦?」

王滿鳳計算,手邊的消費券五百元券共三百八十七張、兩百元券九十五張,合計廿一萬兩千五百元。她懇求政府,同情她這個只有小學學歷的老人家,替她想想辦法!

財部:辦法已廢止 可寫信陳情

財政部官員建議王姓老婦寫一封陳情信來財政部,將盡可能研究有無解套方式,但相關辦法已廢止,錢也結清繳庫,現在要兌領消費券,初步看來「應該沒辦法」。

財政部官員強調,對國庫而言,二十一萬元並不多,但不是多少錢的問題,而是沒有辦法可適用,國庫每筆支出都要「依法行政」,若再讓民眾兌領,要用何種名義支出,就是一個大問題;學者則建議,政府應想辦法幫她解套,這些錢對小老百姓來說很重要!

成龍集郵社老闆許耀方表示,消費券在國內尚無收藏潛力,收購價格二百元約為面額三成,五百元收購價則只有面額一成(因發行張數較多且面額過高),以王婦手中握有的二十一萬多元消費券面額換算,最多只能換回約二萬五千零五十元。

許耀方指出,國內很少聽聞有人要收藏消費券,主要是發行時間尚短,國外收藏家購買意願可能較高,但必須再等幾十年才有增值空間,如果王老太太真有困難,他願意代為協助,詢問業界及收藏者的意願,不過由於數量實在太多,買下她手中所有消費券的可能性並不高。

政府去年一月十八日起發放消費券,總發放金額八百三十二.六二六億元,商家總兌付金額八百二十九.三億元,有三.三二六億元消費券未兌付。財政部認為,商家未兌領的情況較少,多數應是民眾忘記使用或留作紀念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513/78/25kig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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